2.采用場地兩側布燈方式,燈具不宜布置在球框中心沿底線20度的范圍內,燈桿底部與場地邊線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米,燈具高度宜滿足燈具到場地中心線的垂直連線,與場地平面之間的夾角不宜小于25度。
3.任何照明方式下,燈桿的布置均不應防礙觀眾的視線。
4.場地兩側應采用對稱的燈具布置方式,提供相同的照明。
5.比賽場地的燈具高度不應低于12米,訓練場地燈具高度不應低于8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