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球場布燈方式
日期:2017-02-06
布燈方式
足球場照明質(zhì)量主要取決于照度水平、照度均勻度和眩光控制程度。運動員所需的照明水平與觀眾不一樣,對運動員而言,所需照明水平相對較低,而觀眾的目的是觀看比賽,照明要求是隨著觀看距離的增加而增加的。燈具產(chǎn)生眩光的程度取決于燈具的密度、投射方向、數(shù)量、在賽場中觀看的位置、環(huán)境亮度等。事實上,燈具的數(shù)量與賽場觀眾席的多少有關(guān)。相對而言,訓(xùn)練場只要安裝簡單的燈具即可;而大型體育場要安裝更多的燈具,通過控制光束,以達(dá)到高照度、低眩光的目的。
1、 安裝方式
場地照明有兩個基本布置方式:四角布置—燈具裝在球場對角延長線附近的高塔上;側(cè)向布置—燈具安裝相對較低,燈具位于球場的兩側(cè)。
后者又可細(xì)分成兩種方式:
(1)多塔(桿)安裝,球場一邊設(shè)2、3或4個塔;
(2)光帶安裝,燈具安裝在頂棚或馬道上,照明時燈形成與球場邊線相平行的光帶。
2、四角布置
角塔結(jié)構(gòu)安裝方式,這種方式是可接受的。燈塔高度應(yīng)保證塔上最下面一排燈具到球場中心點與球場的夾角不小于20°,為了減少對運動員和觀眾的眩光,可以將這個角度放寬到30°,但是這樣燈塔的投資又會增加,而且垂直照度與水平照度之比會減小。球場邊線中點處向外偏至少5°,以確保邊線附近的運動員身上的垂直照度。通過增加這個角度,對向底線運動的運動員來說,眩光減小了,垂直照度同時增加。增加角度的極限取決于妨礙燈具照明的看臺頂棚和在球場上的陰影。球門中點向外至少15°以限制踢角球時球門區(qū)運動員的眩光。
兩個角度限制線確定了燈塔的位置,理想的辦法是燈塔盡可能靠近球場對角線的延長線。為了保證整個球場都有照明,燈塔最下面一排燈至球場的角與球場的夾角不大于70°,這樣可以有效地確定燈塔到球場一角的最小距離。
3、側(cè)向布燈
側(cè)向布燈推薦位置,泛光燈的要求既適合多塔(一側(cè)為2、3、4個塔),又適合光帶。
從球場縱軸方向看過去,α的最小值20°只適用于訓(xùn)練場和低級別的賽場,因為此時眩光控制水平較低。α為25°時,眩光控制得較好,同時又有較高的垂直照度。盡管α增大有利于控制眩光,但垂直照度分量減小,燈塔或馬道的投資將大大增加,不可能為了增大α角而加高看臺頂棚,盡管結(jié)構(gòu)可以承受泛光照明裝置。
邊線附近對泛光燈的仰角由角度β確定,如果水平照度與垂直照度之間有恰當(dāng)?shù)谋壤?,則β角不應(yīng)大于75°。如果看臺頂棚邊緣的燈具沒有合適的β值,可以將泛光燈安裝在頂棚下或采取其它特殊方式。
球場每邊設(shè)3組或4組泛光燈。當(dāng)β值在75°~60°之間,有必要用每側(cè)4塔方案,以保證有合適的照度均勻度。當(dāng)β值在60°~45°之間,則要考慮采用每側(cè)3塔布置。當(dāng)β值接近45°時,滿足α推薦值的燈塔高度變得與四角布置方式相類似。事實上,每側(cè)2塔也能成功地應(yīng)用。
泛光燈近似連續(xù)布置。圖中光帶超過球場底線,以維持球場兩端的照度。在不好安裝燈具的地方,端部的泛光燈盡可能靠近中部。